志回到城堡时,一身的血污和疲惫,让城门口的几名老兵卒吃了一惊:“陈老哥,咋弄一身血?遇到黑瞎子了?”
鹿鼎山一带,黑瞎子、老虎、豹子和野猪,算是最为致命的野兽。
一些猎户进山后,即便是七八人结伴而行,若是遭遇此等致命的凶兽,也往往会损失惨重。
“是自己擦伤的,”陈兴志往地上吐一口唾沫,晦气的骂道:“山里头发现一长队建奴骑兵,我只开了三枪,便差点被人发现,只好连滚带爬跑回来了……”
建奴骑兵?
几名守城老兵愣住了。
这个消息,实在太过惊人,让人瞬间便喘不过气来。
这些被郑芝龙“贩卖”过来的大明老兵,哪一个不曾与建奴骑兵血战过?就算是最差劲的,也曾在榆林镇、延安府一带,与北蛮骑兵浴血奋战过……
“陈老哥,你说的建奴骑兵……有多少人?”一名老兵涩声问道。
“距离此地多远?”另一名老兵问道。
“他们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?难道目标是咱这座小城?”另一人嘴唇有些哆嗦。
陈兴志叹一口气,道:“哥几个,给一口酒,暖暖身子……吗的,老子差点就回不来了。”
一名老兵赶紧解下腰间酒葫芦递过去。
陈兴志接过酒葫芦,啵的一声拔开塞子,咕嘟嘟一阵灌,大半葫芦劣酒便被吞入腹中。
他的脸上现出一抹别样的红光。
啊,舒服。
虽然几样野味在逃命途中全都丢弃,但总算是开了三枪,至少能弄死一个建奴骑兵,这就够本了。
想当初在喜峰口一战中,他和他的那一帮老哥们儿,打掉七八十颗子弹,弄死弄残至少三十余人,那一场大战才是真正的过瘾呢!
“这一队建奴骑兵很多,队伍绵延七八里长,都还看不到两头……”
陈兴志用袖子抹一把湿淋淋的大嘴,继续说道:“根据我的经验,至少七八千人,将近两万匹战马。
吗的,老子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建奴骑兵,还是在去年的喜峰口,皇太极被我大明战神一炮轰成渣渣,那才特么的过瘾呐……”
几名守城老兵卒:“……”
大家都是大明老兵,年老色衰,谁还没有几场值得吹嘘的战场轶事?
只可惜,他们这些人,更多的是江浙、福建等地老兵,属于大明朝的地方兵,跟建奴骑兵战斗的经验十分有限,自然就没有什么值得可歌可泣的英雄往事……
可以拿出来吹嘘。
这个陈兴志,却是参与过喜峰口大战的老兵。
据说,亲手打死打伤三十多建奴骑兵,光是赏金,就能买下数百亩良田……
“此事重大,咱们必须要上报侯爷!”
突然,一名守城老兵反应过来,猛的一个激灵,怒吼一声,便向城内奔跑而去。
“要不要鸣炮?”
“赶紧鸣炮,让附近的百姓进城啊!”
“全体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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