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334.框架_明郑之我是郑克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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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相、财相、兵相、律相和内相组成。财相在度支部、盐铁部以及国库、海关、税务诸衙门的尚书、会办大臣中产生;兵相由6军部和水军部的尚书轮流担任;律相又叫法相,在大审院、监察院和警政、狱政两衙门的主官中挑选;內相则在内大臣中挑选;相又分平章军国事和参知政事,前者为正,后者为副,各一员,一般参知政事由邮传部、水利部、学部、礼仪院等不出“相”的部院衙门主官出任,至于相则在年老重臣中选择。平时各相独当一面,最多与相商议政务,原来明清内阁的票拟权由各相分刮,以避免一人如张居正般独揽大权。但若遇到重大事件及国策拟定或需要多个部之间沟通处理的事情,则由相召集在御前先召开政事堂会议解决。

  除了这些行政方面的部门以外,郑克臧还将参谋厅改组为枢密院。枢密院设枢密使一人,副使二人,同知一到三人,佥事四人,同佥事三到五人,一等到四等赞画若干人。与宋代的枢密院由文官出掌不同,郑记枢密院是由武官掌握的,但其平时只有向最高统治者建议的权力,并无养军之财和调兵之权,完全听命于最高统治者本人并受制于文官掌握的6军和水军两部,只有战时才经由最高统治者授权获得指挥部队的权力。

  按照郑克臧的设计,今后在各省同样要设立起分院、分衙门、分部,各府、各县也要设置职能相同的地方机构,当然,名称不一定非要这么定,但划细条块,厘清部门间责任是肯定的。不过,由于眼下缺乏足够数目的合格官员,所以只能先中央后地方的搭起架子,离真正施行还有一段路要走。话说到这,有些东西又不能不说了,要是真的让郑克臧完成了政改,那离他建国立号也就指日可待了。

  招讨大将军幕府重新组建完成之后,大都督府内的机构随即撤销,大都督府也就于朱明王朝的其他几个一样沦为了职官,而幕府职才真正是差遣。但郑克臧还不满足,因为这一套东西尚不能在地方上施行,于是他又在临近岁尾封印的前两天布一道命令“附郭离城”作为他地方行政改革的开端。

  所谓“附郭离城”也就是把所有在同一城区范围内的府县分开,由府来掌握城市的管理权,至于附郭的各县则移除城外另外选择县治。这样一来,虽然要花废相当数目的钱财来建设新的县城,但却可以成立新的商业中心,同时厘清管理范围---府县同城的时候,府常常侵占县对城市的管理权,而这一现象在两县同城的情况下更为明显---更为日后全国范围内的审判权改革做了铺垫。

  也许是觉得单单一个“附郭离城”还不够,郑克臧又在后一天下达了“域名划一”的命令。要知道,在当时,县州府的名字是绝对不会搞错的,但是在县以下,各个地方的称谓不同,有称“都”、“图”,又称“乡”、“村”,也有称“堡”、“里”的,还有像东宁一样用保甲的,名目纷繁,不是熟稔的根本搞不清楚上下级关系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郑克臧正式下令划一,县辖乡,乡辖保,保下牌甲,以此来增强县对乡村的控制。

  几道命令下完了,没几天也就过年了,不过武定四年的正旦大朝却没有觉行,一方面武定帝已经病入膏肓了,另一方面郑克臧也不愿意再向朱明天子行礼叩拜,于是本该隆重举行的大朝仪不了了之,倒是夏王府里重演了当年安平城内的朝拜仪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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