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5章 决不能认错_文娱救世主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也是颇有优势的,因为苹果始终是在联合开发者,打压消费者。

  而传统pc电脑的系统发展史证明了:当个人pc电脑发展了十年、二十年之后,开发者不稀缺了,所有曾经“才华横溢、功能惊艳”的软件,都可以得到廉价甚至免费的替代品,所有牛逼程序员做出来的东西都可以被成熟但略笨的模仿者模仿,到那时候windows的体系就彻底翻盘了。

  换句话说,乔布斯的思维模式,适合在某一个行业刚刚被创造出来、技术还存在巨大真空、开发者相对稀缺更容易被垄断的阶段。而十年八年之后,平台成熟了,一旦消费者或者说用户资源更稀缺,苹果模式也就衰落了。windows和安卓在两个不同领域爆掉苹果,其实是一种重演。

  乔布斯的愤怒,短时间内再次强调了苹果公司的核心利益,也暂时统一了内部的思想。

  “这些越狱破解者必须马上干掉!雷霆式的迅猛惩戒,杀一儆百!”乔布斯在长篇大论之后,下达了这条命令。

  “可是,那些破解者都非常隐蔽,并没有公开以商业目的散播过越狱工具,谷歌公司也不愿意配合我们进行屏蔽,目前已经管不住了。”主管运营的蒂姆库克有些无奈地对老搭档诉苦。

  而其他高管都缄口不言,不敢在乔布斯盛怒的时候插话。

  “美利坚的法律难道已经堕落到这种程度了?我随便谷歌一下都能搜到那么多破解工具的分享,你居然说法务团队拿这事儿没办法?神圣的版权法是筛子吗?”

  库克跟旁边一个带点黑的混血西装男对视了一眼,苦笑着说:

  “斯蒂芬,事情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――且不说那些提供越狱下载的网站都不架设在米国,几乎都在那些法外之地。而且境内的那些主要宣传者也都不是以开发者的名义在运作。他们背后明显有非常懂数字版权法案的法务团队在运作,所有人都是以消费者分享经验的模式在运作――他们既不是开发者,也不是直接的下载提供者,他们只是在分享产品使用经验。这里面的法律非常敏感――具体的我让拉蒙跟你解释吧。”

  拉蒙便是那个混血西装男,苹果公司的法务总监。

  他顺着coo的劝谏往下诉苦,把这事儿操作上的法律难度剖析了一遍。

  “那是你们搞法律的人应该去关心的事儿,我不要听细节!我只要结果!哪怕他们是以消费者分享产品使用经验的名义在搞这事儿,你也给我起诉!就起诉他们‘篡改和破坏计算机设备系统’或者别的什么罪名!我们要震慑住这些人!”

  其实,也不怪乔布斯如此愤怒。因为在本来的历史上,越狱破解这事儿虽然也有,但没这么严重,而且是在app-store出现后小半年才愈演愈烈的。

  

  请收藏:https://m.fkxx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